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方志敏投身革命以后,担任过许多重要的领导职务,历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中共弋横中心县委书记、闽浙赣省委书记、赣东北省和闽浙赣省苏维埃主席、红十军政委,是闽浙赣和赣东北革命根据地主要领导人。但他却从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一丁点私利,始终做到严以用权,公私分明。
大革命时期,方志敏担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要职,直接掌管全省农运经费,可从来不滥用一毫一厘。在南昌开会办事,只要时间不十分紧迫,他就怎么都不肯花钱坐车而是依靠步行。闽浙赣苏区建立后,方志敏担任苏维埃主席,身居高位,经他手处理的款项达几百万,却从没有私用一分钱,有时竟到“不通人情”的地步。
方志敏从弋阳高小到南昌甲种工业学校再到九江南伟烈学校读书,学费没有着落,是靠父母向亲戚和乡邻借贷交付的。方志敏投身革命后,其家被烧被劫十余次,亲戚时有周济。方志敏在家乡创建革命根据地以后,家中的日子仍然艰难,母亲迫于无奈向他要钱,他说:“姆妈,我是当主席,可当的是穷人的主席,哪里是官?饷银嘛,将来会发,现在没得发。”方志敏的婶婶们向他讨盐钱,他回答说:“要是我拿革命的花边来给婶婶们买盐,这穷人的主席我还当得?”妻子被捕时,妻兄向他要400大洋保释,硬是被方志敏严词拒绝了。
唐朝诗人李商隐历览前贤国与家,发现了“成由勤俭破由奢”的历史发展铁律,清人张聪贤则说出了“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的官箴,而方志敏所总结出的共产党人“洁白朴素的生活”,则源于共产党人的初心。有了“为中国人民求翻身、为中华民族求解放”的初心,才能做到“党要我做什么,虽死不辞”!对人民群众“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去改善群众的生活,使群众生活日趋向上”。对祖国母亲,方志敏渴望着把她“装饰起来,成为世界上一个最出色、最美丽、最令人尊敬的母亲”。总之,有了初心,才有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相反,丢掉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就会把使命和责任置之脑后,对党就难以做到忠诚老实,而成为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面人”,就可能把个人利益置于党的利益之上,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自己之私利;对人民群众则必然高高在上,对其冷暖疾苦不闻不问,漠不关心,甚至做欺压人民的官老爷;对国家就很有可能为一己之利而背叛国家、出卖国家利益,最后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
附件:方志敏严以用权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