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医医院进修人员须知


一、招生条件:临床进修生须正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注册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并持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满3年(本科)或5年(专科);医疗技术人员进修应有专科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申请到我院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不接受60周岁以上、妊娠期及严重心脏疾病的进修人员。

二、进修生收到本院录取通知,须凭行政、组织介绍信和《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按时到科教科报到。如因事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来函请假,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否则作为自动放弃论。如因故不能来进修,选派单位应来信告知,以便另作安排。进修报到时,须随身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药师、护师)证、一寸照片两张及日常生活用品,食宿自理。根据进修专业需要,自带工作服、听诊器、眼底镜、显微镜、听诊锤等。

三、在我院进修期间,应尊敬老师,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所在科室活动,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全心     全意为患者服务;自觉搞好同志间的团结,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严格遵守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     制度,对有严重违反者,将予严肃处理,直至终止进修。

四、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如果进修期限内有晋升、资格考试、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结婚、生育等重大事宜,如有上述情况,请放弃或延迟进修。休假三天之内科室批准,三天以上向科教科申请,如有特殊原因必需请假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说明理由,所在进修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科批准方可离院。

五、凡来我院进修人员要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学习,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及讲座。

六、进修人员按规定的科目进修学习,中途不得任意变更计划;提前或中途终止学习者,必须        由原单位证明原因,但不退还进修费。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束学习,不延长进修期限。

七、进修结束前一周进修人员需来科教科领取进修结业鉴定表,填好后由科主任签字、签署鉴定意     见,办理离院手续(未办手续离院者,不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八、进修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办理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予以终止进修:

1、进修期间出现2份丙级病历,经修改后仍未达标者;

2、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进修期限半年者,病事假超过两周,进        修期限一年者,病事假超过一月者;

3、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差,患者投诉达三次者;

4、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常规,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

5、未办相关手续擅自离院者;

6、无故不参加进修医师专题讲座者。

九、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十、进修结束后请交一份对我院进修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书,以使我们工作进一步改进。

以上须知已祥读并接受。进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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