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继续发布大庆市中医医院2014年人才引进计划,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计划以大庆人才工作网(www.dqrcgz.gov.cn)发布为准。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应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改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高层次人才
(1)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2014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可登陆大庆人才工作网,点击“引才引智专题信息”,按要求填写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引进程序。按照《大庆市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庆办发〔2010〕54号)执行,原则上2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审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能力测评、组织考察、上报审定、办理手续等程序,具体通知将在大庆人才工作网发布。
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列事业编制管理;引进高层次人才保留原有行政级别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享受本市相当层次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符合《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庆发〔2013〕26号),兑现落实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0459-5865367 牛玉华
0459-5865390 宋忠芬
附件:
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
大庆市中医医院组织科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