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中医医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大庆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庆市中医医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大庆市中医医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守执行。
中共大庆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大庆市中医医院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医院实际,现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行分工。
一、党委书记:霍宏俊
责任范围: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组织、党办、宣传、各党支部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负责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领导班子,促进廉洁自律。
3、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医院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和市卫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院长:张志刚
责任范围:对行政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院办、审计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三、副院长:邵洪艳
责任范围:对物资采购中心、总务科、生活科、安全保卫、器械维修中心、信息科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四、副院长:胡加元
责任范围:对人事、目标、医务、护理、医保物价、功、检、放、药剂、药学、统计、病案、行风、门诊、制剂以及耳鼻喉、眼科、口腔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五、副院长:韩冰
责任范围:对科教、预保、名医工作室、国医堂、药品采购以及内科系统、妇产科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六、副院长:王军
责任范围:对财务、感控、重点专科、体检中心、皮肤科、康复科、社区以及外科系统、治未病中心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七、纪委书记:王娟
责任范围: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
2、对医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和市卫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进行监督。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八、工会主席:牛玉华
责任范围:对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科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科室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参与搞好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科室长廉洁自律,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