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5次
时间:2018年6月19日10点
地点:机关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霍宏俊
出席人员:张志刚 韩 冰 王 娟 牛玉华 周其才
记录:董 艳
会 议 内 容
一、会议传达了《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活动的通知》(庆办发【2018】4号),并集体学习了《宪法修正案重点内容解读》。会议决定:今后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并实施。此项工作由党办负责。
二、会议研究了推荐上报市卫计委评选“七好党支部”、先进基层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模范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相关事宜。根据各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会议决定:向市卫计委推荐内科党支部为“七好党支部”;推荐外科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门诊党支部的治未病中心为“党员先锋岗”;推荐董艳、宋忠芬、霍秀萍、张丽丹为“模范党务工作者”;推荐刘淑杰、朱瑞增、郎彦波、刘清淼、何传江、高甲臣、李琳、蒋立成、刘春涛、姜桂霞、高君、董长和为“优秀共产党员”。此项工作由组织科负责。
三、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的相关事项。会议决定:1、按比例开展院内“先优模”的评选,此项工作由组织科负责;2、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奖知识竞赛,此项工作由组织科负责;3、召开“七一”表彰大会,重温入党誓词,院长张志刚同志讲党课,此项工作由组织科、党办负责。
四、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共大庆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大庆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关于成立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此项工作由党办负责。
五、会议就制订的《党委工作制度汇编》(初稿)征求了各党委委员的意见。会议决定:待各党委委员审议确定后,正式出台实施。此项工作由党办负责。